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S2005吕梁环城高速公路2020年维修保养、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已由晋高速财发【2020】67号批复/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名称:山西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持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域环境面貌持续改善,提高日常养护服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营造“畅安舒美”行车环境,山西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所辖路段交通流通量、地域环境、养护设备配置、季节性特点等实际,对吕梁环城高速公路2020年维修保养、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实施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HWSX202009。
五、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8万(本次采购项目及预算费用均为预计发生,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供应商只报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
六、采购内容、标包划分、工期、建设地点、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产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排水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区域的维修保养日常养护工程施工;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交工(交付)截止日期);
4、建设地点:吕梁环城高速公路;
5、技术要求:符合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路域环境日常养护标准(试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满足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为在国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从业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内(2017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供应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如有)、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3.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持有住建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为供应商单位,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住建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为供应商单位,6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 具有2019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8.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7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27日18:00~2020年4月30日18:00(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3、采购文件获取和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1312室;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标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如有)、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结果;
2019年度或2018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承诺书;
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以pdf格式上传)
十、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太原市金泉大酒店7楼会议室(坞城路师范街10号)。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现场开启纸质文件。
十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监督机构
上级监督机构: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招标采购人监督机构: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砖窑沟信义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58998
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海拉尔大街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93511691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区南中环529号B座18层1807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51-7876392
邮 箱:jkjtztbcgzx@163.com
招标采购人监督机构: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51-707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