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红沟北路
2.4建设概况:对建于1999年四层砖混结构共1栋,总面积约1727平方米的房屋做结构安全性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山西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有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完成不少于3个结构安全检测,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结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报价申请人单位注册,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和建委颁发的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鉴定证。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参与不少于3个结构安全性检测项目,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结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已被地方、采购单位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单位报价。
3.5 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报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将对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一步核实若经核实报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如为成交人将取消成交资格。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需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0年7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20年7月23日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前来山西省人防办地面指挥中心709室报名并在省人防办官网下载询价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报名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为代理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社保不足6个月的,需提供被授权人含试用期在内的近6个月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加盖鲜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报价申请人单位注册,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和建委颁发的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鉴定证和报价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凭证时,提供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视为有效;如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凭证时,提供原单位返聘合同视为有效)(证书或继续教育为电子凭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5)填写完毕的《供应商报名情况登记表》;
4.3本项目公告开始发布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各报价人应随时在省人防办官网关注本采购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询价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4.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21日8时30分至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5.2 报价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报价和开标地点: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面指挥中心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应当拒收。
6、质疑时间
对询价文件有质疑,应在2020年7月23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7、答疑时间
应在2020年7月23日12时前在省人防办官网上予以答疑或澄清,如需顺延,时间以省人防办官网公布为准。不管报价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报价人收到询价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省人防办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史小峰 联 系 电话: 0351-5239017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采购人 | 名 称: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东段)23号 联系人:史小峰 电 话:0351-5239017 |
1.1.2 | 项目名称 | 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 |
1.1.3 | 建设地点 | 太原市杏花岭区红沟北街 |
1.2.1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1.2.2 | 资金落实 | 已到位 |
1.3.1 | 采购概况 及范围 | 对建于99年砖混结构共1栋,总面积约1727平方米的房屋做结构安全性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1.3.2 | 检测周期 | 7日历天 |
1.3.4 | 技术标准 | 执行技术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4)《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7)《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9)《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等。 |
1.4.1 | 报价人资格条件、业绩、财务及信誉要求 | (1)资质条件: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信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有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完成不少于3个结构安全检测,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结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财务要求:近 3 年( 2018 年至2020年)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报价禁入期内,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要求报价人自行在网上查询并截图附于报价文件中)。由报价人自行承诺,采购人将对所有报价单位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5)报价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违反自行承诺条款任意一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各报价人应将《信用承诺书》放入报价文件中,否则,其报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
1.4.2 |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 资质条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和建委颁发的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鉴定证。 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参与不少于3个结构安全性检测项目,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结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4.3 | 其他要求 | 至少配备:检测人员不少于3名;岩土注册师1名。 |
1.4.5 | 限制报价 的 情 形 | 报价人除不得存在《总则》1.4.5款规定的11种情形之一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5.1 | 分包 | 不允许 |
1.5.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报价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2.1.1 | 报价人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截止时间 | 应在2020年7月23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
2.1.2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应在2020年7月23日12时前在省人防办官网(http://rfb.shanxi.gov.cn/)的采购公告质疑答疑里发布。不管报价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报价人收到询价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
2.1.3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0年7月23日09时00分(若有时间调整,以省人防办官网上通知为准)。 |
2.1.4 | 采购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时间 | 报价人在收到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0年7月 23日12时前,在省人防办官网上予以答疑或澄清,不管报价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报价人收到询价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