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太原市杏花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杏发改审批发[201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太原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解决。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太原市北大街中段11号,本次招标内容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的基础服务设施改造、电梯改造、机房改造工程,投资额约325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施工资质(结构补强),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都司街18号中奥•名邸1003室)报名。
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