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委托,依据乡宁县财政局(2017)128号备案,对其所需 滨河路高架桥维修工程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XNZC(2017)017号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公用事业局 滨河路高架桥维修工程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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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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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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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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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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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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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路高架桥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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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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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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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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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3、施工时间: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施工完毕。
4、建设地点:乡宁县公用事业局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公路特种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复函。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闫继军,联系电话:13994799958。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
2、发售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202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投标人公章
注:1、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2、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财政局三楼)
九、其他: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2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邮箱号码:603220800@qq.com)。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届时请投标人本项目建造师、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议式,未按规定参加开标,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53557898
采购代理机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7-6039856
注: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跟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