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项目经理要求: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独立合同)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个人。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影印件;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影印件;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⑥、项目经理证件彩色影印件(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上述①~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山西省政务中心B座二层70-73窗口(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jsx01@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中心B座614会议室(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长治市公路管理段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桃园南路3号
联 系 人:韩卫强
电 话:0355-313760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李先生、兰先生
电 话:18519103324 、17090134071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jsx01@126.com
2017年10月9日